台北市藍姓宗親會婚喪喜慶福利細則

97年5月31日福利委員會會議通過

一、婚儀以會員宗親本人及直系血親為主,本會贈送賀儀陸仟元。

二、喪儀以會員宗親本人及配偶、會員直系血親為主,本會贈送花籃一對,奠

儀叁仟元至伍仟元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

三、喜慶儀含生日、滿月、新居落成、公司開幕及其他等,以宗親本人及直

系血親為主,本會致贈禮金或禮品,以不超過捌仟元內為主。

四、婚喪喜慶除本會禮金外,如覺得需另行支付禮金,由會員宗親個人決定。

五、未在上述細則規範內或特殊情事,由福利委員會決定之。

六、會員之婚喪喜慶,請柬於七日前送達本會,以利通知人員參與,理監事接

獲通知,也請熱誠支持踴躍出席

 

 

 

 

 

台北市藍姓宗親會敬老尊賢辦法

96年6月10日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

一、本會為敬老良風道德,每年於大會中,頒發年長者或獎金或獎品或獎

狀。

二、凡本會會員或配偶,或會員之直系尊親屬,不論男女年滿八十歲(虛歲)

者為表揚對象。

三、如有符合前項條件者,提出身份證正反面影印本,證明關係身份,郵

寄或傳真本會審核合格後,每年於大會中表揚。

四、申請日期以本會通知單之規定為準。

五、本辦法由福利委員會,視經費狀況修正及執行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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